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口诀

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可以总结为以下口诀:
```代销货物有移异,自委产品非税集,自委购去投分送,外购货物去向清。```
具体解释如下:
1. 代销货物有移异 :
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;
销售代销货物;
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,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,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(市)的除外。
2. 自委产品非税集 :
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;
将自产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。
3. 自委购去投分送 :
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,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;
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;
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。
4. 外购货物去向清 :
六七八项算销项(投资、分配、赠送)。
请注意,这些口诀是为了帮助记忆和理解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,实际应用时应结合具体的税法规定和实施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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