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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口诀

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口诀

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可以总结为以下口诀:

```代销货物有移异,自委产品非税集,自委购去投分送,外购货物去向清。```

具体解释如下:

1. 代销货物有移异 :

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;

销售代销货物;

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,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,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(市)的除外。

2. 自委产品非税集 :

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;

将自产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。

3. 自委购去投分送 :

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,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;

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;

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。

4. 外购货物去向清 :

六七八项算销项(投资、分配、赠送)。

请注意,这些口诀是为了帮助记忆和理解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,实际应用时应结合具体的税法规定和实施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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