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怎么分

在夫妻离婚时,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:
1. 协商分割 :
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。
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解决。
2. 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区分 :
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或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,则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进行分割。
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,则属于共同财产。
3. 分割方式 :
如果房子购买满五年,双方可以协商分割,协商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。
如果房子购买不满五年,一般不予分割,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。
4. 法院裁决 :
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,考虑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。
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,法院可以准许。
如果一方主张所有权,法院可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市场价格,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。
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,法院可以组织拍卖,并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
5. 特殊情况 :
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,即使未办理产权证,但只要夫妻支付了全部购房款,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对于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,婚后夫妻共同补足剩余款项的情况,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视为个人财产,补交款项对应的房屋价值视为共有财产。
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,或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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